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们08年在武清买的房,09年房产证下来办的蓝印,当时只有一个孩子,2012年4月我们一家三口的红印户口下来了。2010年第二个孩子出生后,我们咨询民警,说可以单独再申报蓝印,并给了一张纸让准备资料。给第二个孩子申报蓝印时,民警看了咨料说,第二个孩子有准生证也不行,必须要做亲子鉴定,并让去原籍开计划生育证明。预约后带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又按要求准备好资料。民警查看后说,这个亲子鉴定不行,转完红印的孩子也要做,而且让再回原籍把孩子改为户主。
已办好红印户口的孩子也一定要再重新做亲子鉴定吗?办蓝印的整个过程,几经周折:先是第二个孩子一定要有准生证或罚款证明;准备好后又被告知有准生证和罚款证明也不行,第二个孩子必须做亲子鉴定;这次又被告知第二个孩子做了也不行,第一个孩子也得做。警官说如果我第一个孩子有假就全部取消,那我要没有第二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如是做了假就可以吗?是不是要求所有已办过蓝印或红印的而没做亲子鉴定的都再做一次?为什么不能一次说清楚,我们再做一次鉴定多花费的时间精力金钱要自认倒霉了吗?
国家提倡节俭办事,希望基层部门在办事时能真正为人民利益考虑,蓝印道路曲折艰辛,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关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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