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物业的通知——御溪园业主们:因园区车道不足消防4米宽度要求消防局责令整改,如不整改地面车辆乱停放问题,发生意外将对您带来重大损失。园区将于1月4日至5日在售楼处公开抽取地面车位,请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进行抽取车位,物业电话:83921688 83921333【御溪园】
(注:还有收费要求,物业没打在通知里,却贴在了每栋楼的一楼宣传栏里,摇号摇到车位的业主要交地上停车费和地锁押金一年1300元左右,没摇到车位的业主……)
业主的反映
业主1——反对摇号,开发商是否想利用地上车位摇号,造成业主心理恐慌,促使业主购买地下车位,而且现在地下车位涨价了。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有以下几点,要慎重:
1、地下车位管理费,暂定150元/月
2、地下车位没有产权
3、最需要慎重的是这条,大概描述是“如果不可抗力持续2个月以上没有解决,甲方与乙方有权力单方面终止合同”。
不可抗力包含自然和人为的(找度娘)。举个极端的例子,开发商如果4年后离开了,合同就废弃了。和房子一样长的使用权是没有保障的。
业主2——这个小区的车位设计与当初买房的时候的约定不符,这是物业和开发商的问题,后续问题的成本为什么我们业主承担?
业主3——现在物业和成立业委会的目的越来越偏离正轨了,越来越不和谐了。这个家是自己的,没有人能阻止回家的脚步,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不是为业主定法律法规的, 摇号监督业主代表不是民选的,是自愿出来的,这个代表并不能代表我们全体业主,没有任何合法性。当初买房承诺地上永久免费,现在就成了一句空话。家是个什么概念,代表着安全感,你们有安全感么?物业要是拖各位的车,和锁车……。
做事只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这不是一句口号是要落实到实处,公平,大家对话在平等基础之上,而不是单方面的政策执行,也不是管理与被管理。公正,是在建立在公平基础之上的,小区实施颁布措施,必须业主们同意且形成合理合规的规定而不是什么法律,物业也没有权利制定法律,只能说具有约束性的规则或者倡议。公开,把所有的使用费用按阶段公开,不公开,不敢公开,那肯定是有问题存在的,物业费和其他费用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资金管理使用权不应该是物业说了算,物业是全体业主聘请过来,为业主们服务的,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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