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管局领导:
本人于2013年12月12日在北京东南4S店购买了一台国产菱悦V3新车,当日已开据机打税控发票,但在16日凌晨前没来及在天津缴纳购置税,因此目前无法申请牌照,12月17日已向北方公证处递交发票公证申请材料,现暂未得到答复。请问像我这种异地购车情况,是否能通过此次公证,是否能申请正式牌照。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