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站停车场收费,本无厚非,我们非常赞同。但是有两点需要规范:一是收费必须给票,很多时候你不主动要,收费人不会主动给。二是有时送人,本来没有停车,只不过从停车场路过一下,稍停2分钟,也要收费。关于这点,很多人提出张异议。停车场,不停车就不应该收费。超过10分钟,或超过5分钟,你收费人们心里也舒服点,有时连2分钟也不到,也得付钱,这叫嘛玩意。停车收费的目的是你你尽量不长时间停车,然而停车场成了挣钱的机器。该如何解释?请给个答复。
尊敬的李玉刚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4年1月6日
尊敬的李玉刚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4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南站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2元,未设立免费停车收费政策。车站机动车停车收费为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如发现与上述收费标准不符,请您持相关票据到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举报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