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3月份患病,且非常严重,到9月份就已经用完医保限额。现在我的孩子仍然要继续治疗,可是9月份--12月份的医疗费没有着落,难道是完全自费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参加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在校学生儿童,待遇享受期延长4个月至2013年12月底,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5日
【民生词典】学生儿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