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落户问题:
我于去年购买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南新城的房子,2013.12.31二期交房。我与老公均是天津市集体户口,无法给孩子落户,目前我们孩子出生两个月,担心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孩子超过一岁落户有困难,请问在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有其他办法先将孩子户口和我的户口落户吗?
另外,我从其他朋友那了解到,只要开发商在派出所初始登记后就可以落户了,塘沽是这样的,不晓得津南区这可以实行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公安津南分局处理。
据反馈,分局户政科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