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我于今年10月在大港购买了商品房,并向公安部门递交了申请蓝印的材料。今天接到通知说我的材料因为孩子的出生证问题被退回,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我们夫妻就一个孩子,在孩子出生时医院给开具了医学出生证明,但是因为孩子刚出生,出生证明上既没有我们夫妻的身份证号码,也没有孩子的名字,在准备买房办蓝印户口前怕有问题,才到区计生办更换了新的医学出生证明。在办蓝印户口时也咨询了当时的户籍民警,并把情况作了说明,当时民警让我们递上去试试。我们就把更换的医学出生证明、孩子出生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和原始的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起递了上去。这些材料还不如一个没有父母身份证号码、没有孩子姓名的原始出生证明能证明孩子是我们的吗?为什么一定要做亲子鉴定哪?因为我在外地,孩子马上要进行考试,去天津一趟几天肯定影响学习。
望公安局领导百忙中给予关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