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工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请问:在现有的经营范围中,我公司是否可以向本公司驾驶员收取“综合服务费”如果收取“综合服务费”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
您好,您的问题可联系天津市工商局许可处咨询,咨询电话:24453803。
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