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水木天成五区,2012年夏季开始漏雨,报物业,物业税正在申请维修基金,一直到2013年夏季物业申请基金已批开始修理房屋,第一次修理,修理人员就拿一张表上面写维修面积30平米要求我们签字,(如不签不给维修)无奈只好签字,但修后比以前漏的还列害,第二次又修还是不管用,后再找物业就不理我了,请问我们找谁能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物业办立即与您取得了联系,了解情况后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调此事。经物业服务企业反馈,因季节原因定于明年开春进行维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