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天津市各位领导,本人是外来务工人员,2013年9月在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天山水榭花都购买了一套底商,总价约80万左右,当时听说一次性付款有额外折扣,所以本人通过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一次性支付了房价,然后随着时间的过去,天山水榭花都售楼处始终没有安排我签约,本人通过四方打听得知,天山集团居然已经将此商铺抵押第三方了,造成本人商铺迟迟未能签约,本人商铺为洋房3号楼7号铺。
近期本人经常前往售楼处要求天山集团领导给予说法,然后天山集团天津市案场负责人葛新杰总(听现场工作人员说的)以种种理由不予接待,更说将签约时间拖至2013年12月31日,本人辛辛苦苦积攒了一点钱,并且有一部分还是问亲戚朋友周转,现如今款清,未能签约,导致的损失,天山集团领导人居然轻描淡写的一句“年底签约”就了解了,本人十分气愤,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希望天津市各位领导能替老百姓讨回一个公道。
另外本人9月28日推荐朋友购买了天山集团的新开楼盘洋房,至今未能签约,通过各方打听得知,这批洋房居然没有预售许可证,天津作为四大直辖市,天山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居然公然违规操作,本人十分不能理解,并且本人的朋友也以支付首付,且迟迟未能告知明确签约时间。
希望天津市各位领导,能够替一位外来的务工人员讨回一个公道,本人只希望天山集团尽快给予答复,要不退换本金并且赔偿本人这几个月的房款利息,要不请尽快让本人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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