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稳庄还迁安置房建设已接近尾声,按照《天津市示范小城镇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的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示范小城镇被安置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请问王稳庄镇政府依法应何时对被安置人名单进行公示?村民如何才能透明的看到公示信息?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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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11月17日
您好!经了解,王稳庄示范镇住宅楼相关政策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待方案确定后将会及时进行公布。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