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7月辞职,8月查出怀孕,预产期大约在2014年4月初。2013年11月份开始缴纳2014年度城乡居民保险,想咨询下像我这种10周内不能办理妊娠登记的情况是否还能享受2014年的生育险待遇,具体怎么享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