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参加工作,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公务员,在北辰区购买商品住房一套并已落户其上,请问我的爱人可否以人才引进配偶投靠方式落户?
另外,我爱人本身情况:2012年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当时户口没有迁至学校,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后,已与北辰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她自己若以人才引进方式落户,要怎么办?
请不要把该问题转至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或请拨打户政400电话,那些我都试过了,请一个明确政策的同志回答我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