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患糖尿病已十六年有余,一直是糖尿病门特患者。并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份按规定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进行了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确诊为糖尿病。按规定应于明年四月开始再次进行糖尿病鉴定。我的问题是按照本市有关糖尿病鉴定的最新规定,我是否到明年四月份可以不再进行鉴定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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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