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居住在河东区成林道金湾花园28-3-502的居民,现我小区正在进行供热管道的改造工程。本楼层是一梯两户型,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供热施工人员将我家邻居的供热管道,安装在距我家大门(开门那侧)50厘米,距地面只有120厘米的位置,呈半包围状态,把我家大门包围住(见图1)。这样,即影响了我今后的出行,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我曾经多次找到供热施工部门、热电公司及12319(城建)等热线电话,要求改变管道位置,起初他们以不影响我出行、后以对方不同意改管为由推托,至今尚未解决。更令人不解的是,我楼二楼的供热管道却不是这样安装的,只是规规矩矩的从202大门上方走了一个管,一样的楼层,一样的图纸,确实不一样的安装(见图2)。这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规定?这是什么施工队伍?这简直是人为的制造矛盾,并不断的引起激化。请问难道造成磕碰才算事故,烫伤人员才算意外吗?一旦搬家,大件物品过不去怎么办?管道跑水造成烫伤怎么办?我家房子贬值怎么办?这么多问题,就是因为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讲后果,人为地留下隐患。我只要求和我楼二楼一样的管道安装,这要求过分吗?在这里恳请各级领导关注这件事情,并盼彻底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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