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西买了一套公产房,现在准备将孩子和我的户口迁过去。孩子4岁,属学龄前儿童。落户时遇到问题。户籍民警要求我们提供能证明房本是真的的证明。我去了房管局,广管局说有房本就能证明是真的,不给开证明。按理说房管局说的没错。房本本身应该具有证明真伪的效力。现在为难的是,户籍科民警说除了房本还要一个证明房本是真的的证明。 不知道户籍科民警的要求是否合理,我现在该怎么做。去办理户籍的单位是河西分局马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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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