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小区的业主,在办理新房交接时,物业公司收取了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说是只要有拆改就不退了。
请问:
1.我只对非承重部分进行局部的改动,可不可以??
2.如果拆改了非承重部分,是不是应缴纳费用??
3.如果拆改了非承重部分,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收这笔钱??这笔钱是应由物业公司收取还是由国土房管部门收取??
李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1月25日
【律师评析】收取新房装修保证金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