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若干规定》的第二十七条
留学人员来津工作,经市人事局资格认定,由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留学回国人员证书》,请问持《留学回国人员证书》都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还有应该如何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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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根据《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若干规定》(津党办发〔2001〕72号)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可办理工作派遣(接转关系)和落户手续,享受国(境)外学习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工龄、租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周转房、外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2-5年多次往返签证等优惠政策。目前,留学回国人员可不通过《留学回国人员证书》直接到市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上述手续。具体办理请查询天津海外人才网()。
2013年11月4日
【民生词典】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