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5月我从河北迁安通过单位招工来到原棉纺三厂工作,当时单位因我市农业户口没给我上养老保险,工作至99年单位破产。2000年4月重组后的天鼎纺织集团再次招工,我继续工作至2003年9月因怀孕休息,工作期间未上养老保险。2006年5月在天鼎集团北洋分公司工作至2008年9月也未上养老保险,未签合同,单位东移空港也没通知我。工作期间我获得纺织局先进团支部称号,连续两年厂级先进,2002年天津市优秀进城务工青年称号,这些都是有证书的。因为单位留我,我在市里安了家,户口也根据政策于2012年底办入天津市,档案建在街道。2013年我找到原单位,要求开证明为我补缴养老保险,单位说我是农民工不会给我开证明,我也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都未能解决,那我今后的养老问题该怎么办?恳请领导关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察的时效为两年,建议劳动者在时效期内及时维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