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老人在世时,兄弟三人协议分配房屋并签字确认,在政府来人量房时,由于其他兄弟不在,其中一个儿子将老人的房屋签了自己的名字。
现在拆迁办工作组来村,三兄弟都同意以前的协议,但是房子就是不能从一个儿子身上重新分配给其他的儿子,说是涉及国家补偿问题。
首先,协议是在2年前签字的。相信现在的技术,也能辨识其签署的时间。
其次,在政府量房时,并没有说明,谁签字就是谁的房子,毕竟老人不会写字,
农村也不像商品房那样有房产证。如果有说明,大家都会重视,问题就不会产生。
现在家里为了这个事情都在闹心,不是家人的问题,而纯粹是政府不给执行造成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军粮城街拆迁还迁小组自2013年9月23日到各村拆迁户家中进行相关政策的宣讲和解释工作,同时进行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可以向还迁工作组反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