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有经济适用房一套,已过5年,如果我现在把房卖了,房款是全部归个人,还是交政府一部分?再有我现在还有一套公产房,名字是我爱人的,现在他已去世了,如果这套房也过户到我名下,那以后卖这套房算二套吗?还是现在直接过户到孩子名下,如果过户到孩子名下了,孩子以后在买房算二套吗?因楼层高,反正这套公产房以后肯定得卖,现在我也不知该过户谁名下合适。
望帮助!谢谢!
心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