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我到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医院给2个月的宝宝接种脊灰疫苗,却被拒绝不给接种。原因是因为我没有按照该院开据的转诊单到河北妇幼进行儿童白内障、髋关节、妇科盆底筛查。我要求先接种,然后再去筛查,在宝宝3个月接种时交转诊单,也被拒绝。我的问题是:
1、预防接种是国家赋予儿童的权利,医院有什么权利拒绝接种?
2、在宝宝出生后42天,我和宝宝已按《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要求到建昌道医院进行各项体检,为什么又要按医院要求到河北妇幼进行42天检查?
3、医院为什么不允许先接种再做筛查?什么标准规定只能2个月时做筛查而不能3个月做?这样折腾对2个月的宝宝造成不利的健康影响谁来负责?
4、什么文件规定不做以上筛查——包括先心病筛查就不得接种?
王红您好:
您反映不筛查不给接种疫苗的问题,区卫生局已责成建昌道医院致电反映人进行了沟通解答。
河北区卫生局
20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