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毕业的本科,08年在大港买的房子并已拿到房本,13年7月份按照天津市人才引进条件把办理人才引进的所有材料交给了大港分局。9月份大港分局给我回信,说我的合同是和天津拓新劳务公司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不符合规定。我就没办法做人才引进了吗?我怎样才能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把户口落地天津落地房子所在地的古林派出所,期望天津市公安局给我个办法,跪等!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