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牛道口镇结合国土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陈学理,男,1977年出生,牛道口镇芮家庄村人。陈学理2000年左右结婚,婚后无自有住房,其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但村内无正常可用的宅基地。2003年1月,陈学理向村委会承包了村规划区内东北角一个1.9亩的废坑(属建设用地),村委会同意其将废坑垫平用于建房。陈学理于2009年左右将此废坑垫平,2010年左右开始建房。
鉴于陈学理在未取得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牛道口镇政府将结合区规划局依法对陈学理予以处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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