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2年了,强制2年的使用年限已经过了,办理停气供热站多次推脱以开发商没有交接为理由多次不予以办理,但是并没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所以我们向政府有关部分提起投诉新家园供热站。
尊敬的闫皓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9月12日
尊敬的闫皓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目前,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向您说明具体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