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您好:
在此我要投诉西青区梨双公路博雅苑小区售楼处未经本人同意,强行占用我家阳台外檐搭建售楼处延伸违章建筑,对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请领导能够给予过问,并酌情解决。
本人果辉,已婚,现一家三口与父母住在河西区景观花园15-4-102室。本人因无自己房屋,于2011年在梨双公路与津港公路博雅苑小区二期贷款购置一套商品房(A区1号楼3门202),按照合同规定,该房屋应于2012年10月底交房,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楼盘于2013年4月才办理交房手续,由于本人确实急需用房,对于延期交房本人不与任何追究。
但在我到达小区后发现,我所购买的房屋楼下(一楼A区1号楼3门102)已经被开发商改为售楼处,售楼与以临街卖房明显为目的由原址(博雅苑小区一期一别墅内)搬到现地(博雅苑小区二期A区1号楼3门102),并在未经的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破坏了我家的阳台外部,搭建了一类似阳光房的建筑(后附图片),在与售楼处交涉后,售楼处表示最晚将会在5、6月份将其拆除,不会影响我的入住,但直至八月底也没有拆除。在与其再次交涉中,售楼处表示最晚9月底将其拆除,但近期售楼处又提出拆除时间改为年底。
由于本人家庭住房确实存在困难,五口人就在一起住也确实不方便,为此下房后我抓紧一切时间装修,计划今年9月份正式入住,但由于售楼处违章建筑占用我家阳台造成我一直无法入住,我很着急。具体无法入住原因如下:
一、售楼处的违章建筑高度已经超出我家阳台的一半,几乎与卧室窗台持平(后附图片)造成我无法安装空调室外机,9月份平均气温均在30摄氏度以上,所以无法居住。而且到冬天供暖前期,如果天气过凉也需要使用空调取暖。
二、该楼盘所在地属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较多,各类案件频发,售楼处违章建筑的楼顶正好便于违法人员对我家实施入室盗窃等违法犯罪(后有图片证明),存在严重隐患。我是一名公安民警,每天的工作就是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但目前我的妻儿的安全问题由于售楼处的违章搭建,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让我不能安心工作。
基于以上两点,我多次找到售楼处交涉,但得到的结果却是“空调装不了没事,过几天天一凉就不用空调了”;对于安全问题售楼处的答复更过分,他们说让我放心,一旦出了事他们负责,这样的回答真的很过分,如果真出了事他们能负责吗,他们能怎么负责,最后受伤的还不是我的家人。这样的答复真的令人气愤。
百般无奈中,我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政民零距离,希望看到我这封投诉信或是求助信的领导,能够对我的情况进行关注,尽快帮助我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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