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冬季采暖费在哪几个地区可以有?采暖费的发放月份为哪几个月?
如果劳动关系与江苏签订,但是工作长期被派驻到北方办事处,是否可以有冬季采暖费?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所以,您是否享受相关待遇,建议您咨询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力社保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