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上班不到十个月,单位没有给上过保险。这简单的事情让我在劳动监察与社保稽核来回跑了好几天了。劳动监察说应该社保稽核负责,社保稽核说应该劳动监察负责。这样来来回回的推卸责任我该怎么办呢?有没有一个部门能给我明确一下应该去哪吗?能让我下次去的时候 帮我立案吗?有没有相关部门负责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举报、投诉由监察机构受理查处;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稽核处受理查处。如果您还有不明之处,请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