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天津北辰城市户口,且是独生子,我是山西农村户口,非独生子女,请问,我们是否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
【查询到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三章,第十六条,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点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不知我们的条件是否符合?
====== 以上是上周咨询市计生委的内容,今早接到电话回复,说我们的情况比较特殊,让咨询北辰区计生委,12356-3-5咨询,但是这个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应该怎么样才能得到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您可以直接与北辰区计生委(26397394)进行联系,工作人员将会为您进行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