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 多年来市容委对户外广告牌尤其是高速公路广告牌的建设不给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持不闻不问的态度,或者说不管理不作为,造成我们认为是得到市容委的默许。几年后的今天却说我们不合法,是违章建筑,于情于理都难以让我们接受。我们问一下有哪个是合法的。
二、 有些人认为户外广告牌是违章建筑,试问天津市有没有正式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条例的具体规定。何况我们绝大部分早期都是办过行政许可手续的并在市市容委做过备案的,今天却按违章建筑一律拆除。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希望各级领导深思考虑制定具体解决方案。
三、 说户外广告牌是违章建筑,为什么路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每年都要求我们登记进行管理,既然管理就说明不是违章建筑。难道工商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不是政府职能部门吗?
四、 从未听说过搞违章建筑的公司要遵守广告法,要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收的。只有市容相关部门对经营违章建筑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的。而我们绝大多数广告公司是遵守广告法、税务法的。是按合同发布的。
五、 拆除户外广告牌不仅是广告主的失业,还面临众多员工以及依附于广告行业的喷绘公司、安装公司、建设公司的倒闭直至破产导致大量失业人员流向社会,广告合同纠纷、欠款欠账等带来诸多社会隐患。
六、 愿与市市容委、宁河县政府、县市容委积极协调并保持步调一致,坚决反对全部拆除的观点。
七、 希望各级领导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切实做到以民生的利益为根本,依法办事。
八、 与广告界同仁共同协商制定出具体、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解决方案。建立一个有法可依,依法办事,长期稳定美丽的和谐天津。而共同努力。
九、 建议充分学习《美丽天津建设纲要》第五项第十六条“用科学规划引领建设和管理”、第十九条“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即先规划后治理再建设的基本精神。
十、 如采取先拆除后规划再建设的办法,造成资源浪费。就是日后允许我们再按规划重新建设的话,可能我们亲自培育起来的广告市场建不成了。主要表现在各村镇允许不允许我们用地、对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破坏园林部门同不同意等等诸多因素。所以我们坚决反对先拆除后规划再建设的办法。
十一、 宁河县市容委此举完全违背了客观规律及科学的治理、规划后再进行统一治理拆除的思路。所以我们坚决要求宁河县市容委与天津市容委步调统一。
十二、 让一个县的不科学决策,导致给天津市带来负面不安定因素,这样做合适吗?是否违背了和谐天津的总体精神。
十三、 如政府坚持全部拆除户外广告牌,我们保留上访甚至到中央上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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