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武清杨村下朱庄城镇户口超生的第二胎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尊敬的杨志宇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人口计生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人口计生委回复如下:依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以市或者区、县统计生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征。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上述规定基数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7日
【民生词典】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