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大兰村民”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大兰村民"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马家店镇大兰各庄村粮田承包"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马家店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大兰各庄村南土地为村民30年延包土地,共涉及105户,110余亩。该地块低洼盐碱,土地贫瘠,芦草丛生,常年雨量情况下此地块农作物被淹几乎颗粒无收。多年来产量一直很低。面对这种情形,2013年2月底3月初,经村民刘建明与此地块各农户共同协商,将此地承包给了林亭口镇高康马村村民刘新民。刘新民与此地块的农户分别签订了租赁协议。根据土地实际情况,土地租金400至500元每亩不等。
刘新民承包土地后根据土地现状对该地进行了整理改造,目前已种植水稻30余亩,其余土地进行藕鳅立体种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