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2003年在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上的专科,2006年毕业,当时户口已经迁移到学校集体户口,后来不符合天津落户条件,毕业后迁回内蒙古老家。2006年8月至今一直在天津一家企业上班,并且一直缴纳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现在已经在天津按揭买房。刚刚看到(天津市出台外地生源高职院校毕业生落户新政)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这种政策。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您为专科学历,不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条件,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暂不能将户口迁入市区。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24日
【民生词典】高职(大专)毕业生在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