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位领导:关于新天地家园十号楼一楼在小区内部摆摊烧烤问题贵处已经答复。可是如今是一点效果没有,照样我行我素依然在大肆经营,请问领导们这事到底还能不能管住呢?如果这事都管不住建议综合执法部门可以撤销了,这可是太明显的违法行为了,您们不是在敷衍我们吧?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新开路远洋新天地小区居民,入夏以来我们小区十号楼一层住户大肆圈占公共绿地,并且在圈占的绿地上干起了烧烤摊位,一到晚上就开始营业,营业期间人声鼎沸,烧烤味道传的半个小区都是,并且在此就餐人员随地大小便,我们住在楼上的居民到了夏天窗户都不敢开,造成极大的扰民,广大业主苦不堪言,我们不知道天津市的城市管理规定是不是一纸空文?难道如此大张旗鼓的扰民及违法行为没有人能够制止吗?我们恳求领导能够以民为本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执政理念,换我们小区居民一个安静整洁的环境。急待给予明确的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 河东区 回复时间:2013-07-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区综合执法局三大队已安排执法队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三大队队员到达现场后,对其行为下达了执法程序,责令其进行自行整改,下一步联系小区物业共同治理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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