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七里海镇李台村的村民,我父亲1956年出生,由于颈部受重伤,致二级伤残,颈部以下基本不能活动,已十年有余。不能进行任何劳动,我们已多次申请低保,均未批准。由于父亲年龄已高,母亲由于常年有风湿等慢性疾病,不能劳动,望领导能批准我父亲的低保。 感激涕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3年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全市农村低保是人均收入低于400元的差额补助为限定条件,按其家庭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虽申请过低保,村级、镇级不受理是属于正常范畴。
目前,申请低保的程序是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级召开“支部、村委、村民代表”三会后,申报镇级政府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需申请人提供相关要件,经镇领导把关后逐级申报到县民政局,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审批,二次公示后予以享受待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