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政府,什么时候才能让我们这些派遣制的公民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我的孩子已经被派遣了6年了,他们还有希望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受理在此,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