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大王古庄镇前侯尚村的一名村民,我和我老公在上学的时候户口都转成了非农业,现在有了孩子户口也是非农业的,我现在和公婆一起住,公婆都是农业户口,我家有两所住房,现在都面临着拆迁问题,我想问一下领导,像我们这样的非农业户口在房屋拆迁 补偿方面和土地占有补偿方面是怎样安排的呢?和农业户口的有区别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7月13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王古庄镇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大王古庄镇回复如下:
一、前侯尚村未纳入此次示范镇建设;
二、非农业房屋拆迁政策按《大王古庄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三、集体资产按照村民自治程序处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