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集体户口,在天津塘沽购买了一套期房(期房楼盘:启航嘉园,6月底交房),现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暂无产权证(产权证办理速度看开发商),现在是否能够凭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将户口转到我所购房屋处?
我电话联系塘沽公安局户籍科,其拒绝我的咨询,且告知我不属于他们管辖,要求我向我楼盘所处派出所“新港派出所”的户籍科电话咨询。我多次电话新港派出所,未有人接听。是否一个区的落户方式都不一样?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不便,请有关部门谅解体恤,若能在此平台回答我的问题(如此我便能少请假做户口迁移),不胜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