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户籍为天津蓟县,未婚。
请问外地人才引进是否就是把自己的户口落成单位的集体户口?我与天津市区某银行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单位在招聘时已表示不解决户口,那是否代表我就走不了人才引进这条途径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