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5-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中塘镇了解,中塘镇在筹建示范镇过程中,以津滨党港工发【2010】48号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贯彻执行,研究制定《中塘镇宅基地换房实施办法》,其中《办法》中规定“凡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人均享受楼房面积标准30平米,其中无偿享受面积10平米”,这一政策几年来在24个村始终贯彻执行,不存在任何一丝一毫变动。关于房屋测量问题,《办法》中规定:1、主房、附房以房屋+_0上1米主体外墙皮为标准丈量计算建筑面积。2、主房出厦据实测量面积。3、两户共有的连山墙等,按现场测量结果据实计算。在实际测量过程中,我们将聘请专业测量评估公司进行实地丈量,保证测量数据的公平、公正、公开。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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