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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3-05-15 13:04
 标题:津南区双港镇金地格林物业乱收停车费
内容:

    您好,我是金地格林世界的业主。我爱我的小区,格林世界是我的家。但是,金地格林世界物业在未与业主沟通的前提下(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在筹办中),自5月1日起向有车的业主收取每月100元非固定停车费。意思就是,每月包月交100元可以将车停进小区,但是没有停车位,不能保证进小区就有车位。还以市发改委批复过的名义向不办理包月停车卡的业主收取每两小时1元的停车费,相当于停一晚上至少5元钱。现在,由于本人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没有办停车卡,不交出入费保安不放行,导致影响本人正常上班。

    请问:1、物业有资格拿小区的车位作为停车场来按时收费吗?

    2、物业的收费行为是否真正得到发改委的批复,1元/两小时是否合理?非固定停车位每月100元是否合理合法?

    请予以答复,十分感谢!

    备注,如果有停车位,200元/月的包月停车业主也愿意交,但是没有固定停车位为何可以如此收费。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3-05-21 17: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处理:

    据区房管局反馈,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已经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关于物业企业安排车位并收取费用的问题,现已要求其征求业主意见,如业主不同意可沟通另定其他方案。此外,要求其按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对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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