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自来水过户:在原用水户无欠费情况下,新用水户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本到所属营业大厅办理过户手续:(1)机械表户: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2)无线远传表户:现用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银行卡(或存折)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3)IC止表户:现用水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购水卡、原用户《天津市自来水IC卡户表用水协议书》,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您家所属营业厅为南开区四纬路营业厅,地址:南开三马路与四纬路交口,延生里7号楼底商;电话:27307051。
2、燃气过户: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用户,持本人身份证、现房屋租赁合同、原用气户的燃气使用证和当月结清气费的收据,到所属区营业厅办理。您家所属营业厅为南开营业厅,地址:南开区广开四马路瑞德里3号楼底商;电话:27575291。
3、供热过户:您可直接联系您家所属供热站。
如仍有疑问,您可拨打城建热线12319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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