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静杨政发【2008】21号 文件里面概括的11类分配人员的第(9)户口在本村,并仍在本村长期居住的知青和战备疏散户,落实政策后农转非的人员及其子女,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安置且没有稳定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的;我一直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可是到现在我的补偿款也没有分到,我想知道政府那条规定注明不给我补偿款?而且我的女儿也没有补偿款!!!!
尊敬的“姜国治”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尊敬的“姜国治”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杨成庄乡政府直接与您联系进行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