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好:
佳园东里于去年进行提升改造,现进驻物业(小区建立至改造前无物业),现物业未经过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私自征收车辆占地费,详见附件。请相关部门立即责令其停止此行为,并向全体业主书面道歉,保证今后按照最新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南开罗江东里作为天津提升改造的标杆,在未取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都不敢私自乱收费。
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停车位在房产规划之内,是可以对停车位进行租售的。(可是佳园东里小区90年代建立时并无车位规划,物业是今年才进的)如果房产规划中没有停车位的设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公共用地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小区土地用途应按照规划使用,物业公司不能擅自改动。如变更小区土地用途,应当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多数以上同意,并且应当由小区业主优先使用。此外,此项费用的收取办法及用途应当向业主公示,经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如果业主物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收取适当的停车费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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