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天津理工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北京找了工作并签订三方协议,可是公司不能解决户口和档案,学校以我所签公司在北京,学校不负责将档案派回原籍为由不肯给我的三方协议盖章,并让我跟公司解约,跟人才市场签约,请问天津市有“毕业生跟北京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不能解决档案的话就不派遣”的规定吗?学校不给我盖章的行为合理吗?
【律师评析】毕业生签“三方协议”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