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长好:
2010年11月全市报纸刊“残疾人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去年51《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第32条明确写道“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但3年来针对困难残疾人免费公交政策毫无进展(去年51推行残疾警察免费乘坐地铁除外)还只停留在上世纪对视残人员免费乘坐公交的老政策 全国31个省会直辖市自治区 众多二线三线甚至四线小城市(无锡石家庄兰州葫芦岛等)全部实现对残疾人免费公交和地铁全免(重残)或半价政策,唯独天津例外 别的城市都是政策推出前几月发布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惠民信息 如北京2011年底发布信息 转年3月实施落地
我家情况 一家三口 两个重残 一个多残(两名肢体残)三个人四个门特(癌症偏瘫)我是癌症III期多次复发致偏瘫致残并长期按周领取美施康定强效吗啡,母亲去年3次住院(2次脑梗一次眼部不明肿物开刀)诊断冠心病,极高危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病,眩晕等需长期服药;父亲21年前脑梗高血压至今瘫痪在床也长期服药,自我2008年5月开刀本人确诊癌症以来我家平均2天半都要去次医院 公交车费可观,本人下岗失业癌症且早期放化疗时无任何医保至今欠亲戚近20万债务,单凭几百元的低保连吃饭都不够但不得不定时取药维持生命,公交费用伤不起。请立即出台落实肢体残疾、低保、门特、且定期取药的困难群体,哪怕限次公交卡也行,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65岁以下残疾人全市绝不会超过万名,而且限次公交卡财政足以负担,请领导酌情批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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