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你好!2013年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中就有这个内容,从2013年1月1日天津市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凡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纳入到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此项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广大的农村居民特别是育龄妇女可以享受到和城里人基本相同的生育保障待遇。此项工作意义重大,也是走在全国前列。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于瑞均
2013年5月6日
你好!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制度天津市在全国是第一家,其他地方都有城镇职工的生育保险,关于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制度目前为止只有天津市有这项制度。这项制度的待遇种类包括:产前的检查费、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的手术费。城乡居民怀孕十周以内需要到基层的具有助产资质或者是具有做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社区的卫生服务机构办理登记。这项登记有两个目的:第一,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城乡居民那些人怀孕并进行生育,提高更好的服务;第二,你做完登记再去医院做产前检查可以拿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这位网民现在已怀孕22周,可以到社区的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补登记,对于之前已经发生的费用(个人垫付的费用),可以到经办机构报销。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 金吕平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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