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已经拿到了学位证与毕业证。
我应聘了一家国企,他们说可以签正式劳动合同。
但应届毕业生都要“实习一年”才能定岗定酬(“实习”的概念好像只针对在校学生而言的吧?),前半年只发基本工资,后半年才发补助,一年后定岗才能最终确定。
请问这一年算“见习期”吗?据我所知,硕士研究生是不是没有“见习期”一说?
其他进入国企的同学都没这么长时间的“实习”期,只是约定3~6个月试用期后,直接转正定级。
事关个人权益,希望尽快收到您的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
【民生词典】见习人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