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准备结婚,天津的婚假是10天,但是我不知道包不包括双休以及法定节假日,所以想咨询一下!还有不包括双休以及节假日,单位要是不允许休息这么长时间,在法律上有没有对此做出保护的,或者说予以维权!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职工结婚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婚假。因该文件出台比较早,现职工结婚时,单位原则上应给予婚假3天。婚假为工作日。男女双方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即初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