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天津市南开区集体户口,我老公是部队的,没户口,我们打算在老家宝坻生小孩,办理准生证应该在哪办呢?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夫妻双方均系初婚,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现居地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您爱人如果是在驻天津的部队的话,可以参照夫妻双方均系本市户籍办理,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如您还有需要,请拨打12356咨询您所在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15